博主称"汉仪字库"错寄商洽函快递还是"到付" 汉仪回应

发布时间:2024-03-16 00:00

极目新闻记者 李贤诚

3月15日,有博主吐槽称,汉仪字库将与其他公司有字体版权纠纷的“商洽函”寄错到了他这里,快递还是“到付”。对此,汉仪字库方面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他们寄商洽函不会使用“到付”方式,除非收件方要求转寄才会到付,而寄件地址都是由公司取证部门取证的。针对上述博主反映的问题,将向领导汇报核查。

当事人发布微博反映问题(图源:网络)

3月15日上午,现任财视传媒CEO的张刚发布微博表示,汉仪字库将寄给其他公司有关字体版权纠纷的“商洽函”寄错到了他这里,快递还是“到付”,这让他觉得非常奇葩,要求汉仪字库方面给予合理解释。

极目新闻记者从张刚晒出的图片中看到,该快递封面显示“到付15元”。商洽函中显示的收件单位名为“刚子与朋友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函中称:“汉仪公司目前尚未授权许可该公司使用该等汉仪字体、字库。因此,汉仪公司授权姜某丽,进行相关事项的商洽,并办理汉仪字体、字库授权许可协议谈判/协商事宜。”文末附有联系人姜某丽的电话,落款盖有“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商洽函详情(图源:当事人微博)

15日上午,函件中提及的刚子与朋友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负责人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他们公司与“财视传媒张刚”方面并无关系,也没有收到与汉仪公司字体版权相关的函件。

财视传媒方面一工作人员则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上述微博确实是其老板发的,但他们公司与上述函件中提到的公司并非同一家,“老板收到这个函件后很愤怒”。

对此,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复极目新闻记者称,他们公司确实授权了姜某丽处理相关事宜,但寄商洽函不会使用“到付”,如果函件有问题建议和授权代表联系。

当事人收到的到付快递(图源:当事人微博)

极目新闻记者又拨打了上述商洽函中姜某丽的电话,她表示,他们通过快递寄商洽函不会使用“到付”的方式,除非收件方要求转寄才会到付。通过查询,刚子与朋友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商标侵权使用了汉仪的字体,所以他们才会发商洽函,地址都是由公司取证部门取证的。

那是否存在发错函件的情况?对此,姜某丽称将向领导汇报核查。过了数小时后,记者又多次拨打其电话了解进展,但一直无人接听。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财视传媒CEO张刚在15日上午所发的微博,也@了“汉仪字库”官方账号,截至记者发稿,汉仪方面尚未对此作出回应。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