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源康医药赴港IPO:累亏8.92亿元,产品尚未商业化,创始人卖股套现

发布时间:2024-03-03 00:00

  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雷映

  国内企业赴港IPO在2024年初迎来小高潮。

  据Wind数据显示,1月26日,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同源康医药”)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登陆主板。

  时代商学院研究发现,自2017年成立以来,同源康医药已建立由11款候选药物组成的在研产品管线,但尚无1款产品成功上市实现商业化,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该公司累计亏损8.92亿元。

  截至2023年11月末,该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仅为4950.1万元。2024年1月,同源康医药出售子公司股份获得资金3490万元。

  需注意的是,吴豫生作为同源康医药的创始人、控股股东之一,曾经引入其私人朋友低价入股该公司,后又与其他股东抛售同源康医药的股份合计套现4302万元。

  累亏8.92亿元,出售子公司回笼资金

  对于无产品上市、持续亏损的生物制药公司而言,是否有足够资金支撑产品研发成功并上市,是其经营可持续性的首要考验。

  招股书显示,自2017年成立至今,针对癌症领域,同源康医药已建立由11款候选药物组成的在研产品管线,通过内部进行小分子药物和其他相关创新药物种类的发现、开发及商业化。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2022—2023年前三季度),该公司11款在研产品中,仅核心产品TY-9591进入了临床Ⅲ期试验,预计将于2025年一季度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有条件上市申请,适应证为NSCLC(非小细胞肺癌)脑转移。

  然而,从财务状况来看,同源康医药现有的资金实力能否支撑其核心产品实现上市,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招股书显示,2022年,同源康医药与丽珠医药(01513.HK)签署了一项专利转让及技术独占许可协议,将在研产品TY-2136b在大中华区开发、生产及商业化的权利授予丽珠医药,并向丽珠医药收取预付款、里程碑付款及销售佣金。目前,丽珠医药正在中国开展TY-2136b的Ⅰb临床试验。

  鉴于上述专利转让及技术授权协议,2022年,同源康医药收到来自丽珠医药支付的款项4424.2万元。此外,报告期内,该公司尚无产品实现销售收入,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3年11月30日,该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合计仅为4950.1万元,较当年三季度末的8030.6万元减少了3080.5万元。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该公司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仅为2000.5万元。

  或为筹集资金,2023年12月,同源康医药进行了D轮融资,获得资金1.43亿元。2024年1月,该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雅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雅葆”)的全部股份转让予一名独立第三方,获得股份转让款3490万元。

  招股书显示,上海雅葆无实质性业务活动,仅持有一幅地块,占地面积为3.2万平方米。

  同源康医药在招股书中表示,完成D轮融资后,公司的财务可行性自2023年9月末起可维持超过27个月。

  不过,时代商学院发现,同源康医药的资金状况不容乐观。

  招股书显示,由于无营销活动和直接生产活动,该公司的现金经营成本包括研发成本、非研发人员的劳动力雇用成本、非所得税和特许使用费及其他政府收费三个项目。报告期各期,同源康医药的现金经营成本分别为2.52亿元、1.75亿元。

  不难发现,同源康医药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的可变现金融资产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当年12月D轮融资所得资金、2024年1月出售子公司股权所得款项合计为2.78亿元,略高于2022年的现金经营成本(2.52亿元)。

  若参照2022年的现金使用情况,同源康医药的上述资金似乎难以支撑两年。

  招股书还显示,2022—2023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分别亏损3.12亿元、2.66亿元,若剔除当期权益股份赎回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6911.2万元、5736.9万元,该公司实际经营分别亏损2.43亿元、2.09亿元。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该公司累计亏损8.92亿元,净资产为-7.67亿元,剔除权益股份赎回负债(9.70亿元)后的净资产为2.03亿元。

  创始人等股东出售股权套现4302万元

  自2017年成立至今,经历6轮融资后,同源康医药的投后整体估值从天使轮的1.3亿元增长至D轮的30.84亿元,涨幅高达22.72倍。

  需注意的是,吴豫生作为同源康医药的创始人、控股股东之一,曾经引入其私人朋友低价入股该公司,后又与其他股东抛售同源康医药的股权合计套现4302万元。

  招股书显示,长兴利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长兴利源”)的普通合伙人为郑州德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吴豫生全资拥有的公司。长兴利源的有限合伙人为两名自然人,系吴豫生的私人朋友。

  2018年9月,长兴利源以1元/股的价格认购同源康医药1700万股股份。2019年4月,该公司A轮融资时,投资方的认购价格为2.38元/股,较半年前吴豫生及其私人朋友的入股价格上涨138%。

  长兴利源上述低价入股的部分股份很快就被出售套现。

  2021年7—9月,含长兴利源在内的三家机构股东对外转让同源康医药3.9%的股份,对应的股份交易价格为4.2元/股,股份转让款为4302万元。

  其中,长兴利源累计对外转让同源康医药135万股股份,对应的股份转让款为567万元,相对当初入股价格1元/股,收益率为320%。

  需注意的是,若IPO失败,同源康医药存在股权赎回的问题。

  招股书显示,在各轮融资中,同源康医药与部分投资者约定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随售权、赎回权等特殊权利。按照协议约定,上述投资者拥有的赎回权在该公司递交招股书的前一日起失效。

  但若同源康医药IPO失败,或未能自提交IPO申请日期起计14个月内完成上市,这项权利将自动恢复,届时同源康医药需履行股份赎回的义务。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同源康医药权益股份赎回负债项的对应金额为9.70亿元。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4年1月22日,对于上述各轮融资所得的资金款项,同源康医药已使用了80%。

  【参考资料】

  《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书》.Wind

  (全文222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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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恒星 SF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