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复

发布时间:2024-01-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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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日,浙商银行发布公告称,2023年12月29日,浙商银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筹建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根据该批复,浙商银行获准筹建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银理财”)。

  公告显示,筹建工作完成后,浙商银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开业申请。

  这意味着,继浙银金租之后,浙商银行将拥有第二家金融子公司。浙银理财成立后,全国12家股份行均已成立理财公司。

  (图源:浙商银行公告)

  根据浙商银行此前公告,浙银理财注册资本拟为20亿元,注册地为杭州,由浙商银行100%持股。其业务范围包括: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等。

  (图源:浙商银行公告)

  近年来,浙商银行积极响应监管部门的要求,推动理财业务净值化转型,相继推出了“升鑫赢”“聚鑫赢”“涌薪”“涌盈”等净值型理财产品系列。

  截至2023年6月末,该行理财产品余额1764.37亿元,其中个人、机构客户资金占比分别为91.45%和8.55%;净值型理财产品余额1520.90亿元。

  浙商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浙银理财筹建获批,是该行推动理财业务回归本源,强化风险隔离,引导社会资金活水灌溉实体经济的新起点。设立理财子公司、补齐牌照短板,有利于更好地整合业务资源、丰富理财产品体系,更好满足客户多样化金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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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红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