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离婚冷静期内遭丈夫持刀杀害 家属:判他死刑

发布时间:2024-03-21 00:00

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2023年7月20日,35岁女子周某霞在广州一工业园门口遭丈夫赵某超捅刺后死亡。此时,周某霞刚递交离婚申请约两周,赵某超在冷静期内反悔,并“胁迫”周某霞见面。为了保护自己,周某霞在见面时,叫了6名亲友陪同,其中4人也被赵某超捅伤。

2024年3月1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被害人周某霞家属处获悉,2024年3月21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赵某超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赵某超无视国家法律,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出庭通知书 受访者供图。

家属:嫌犯离婚冷静期内反悔制造血案

周某霞的妹妹周梅(化名)表示,周某霞,1987年出生,广东湛江市雷州市人。2008年左右,周某霞在深圳打工期间与河南籍男子赵某超相识、结婚,育有一子一女。“他们结婚很突然,一直没有办婚礼。姐姐一度和家人失去联络。”周梅说。

2023年7月7日,周某霞与赵某超向河南平舆县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之后,周某霞返回广州工作。“申请一周多以后,赵某超反悔。多次态度强硬地要求姐姐和他见面。”周梅称。

周梅表示,姐姐周某霞平时有什么事都压在心底,不会主动跟家人说,这次,感觉自己处理不了,才向家人求助,在广州躲在亲人身边。

2023年7月20日,赵某超再次约周某霞见面,“态度很强硬”。周某霞担心赵某超有暴力行为,当日下午她在周梅等家人的陪同下报了警,赵某超不愿意去派出所,在电话中愿意认错。周某霞离开派出所后,赵某超再次来电坚持要见面,“他威胁姐姐当晚一定要见他。”周梅称。

迫于“威胁”,周某霞同意见面,并喊了妹妹周梅以及哥哥等五名男子,一同前往赵某超的住处附近,即案发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翠园路某工业园门口。

当晚约23时,赵某超在电话确认周某霞到达后,骑电动车赶来。“他来了后什么都没说,直接用刀捅人,先捅伤哥哥等几名男子,后持刀追赶姐姐,姐姐摔倒后,被他捅了好多刀。”周梅回忆道。

图为案发现场,受访者供图。

之后,赵某超被制服,压倒在地,“他们想去夺刀,赵某超就咬他们的手,挣扎,要求松开他。”

据周梅回忆,由于担心赵某超继续行凶,直到警察赶到现场,同来的5名亲人和2名行人都一直压着他,不敢松开。

“姐姐被捅后,我抱着她,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喘气,喘了一会后就没有气了。”周梅表示,经过事后同与姐姐关系要好的朋友了解,才知道周某霞在婚姻期间长期遭受赵某超家暴。“之前只知道她被打过,但没想到是经常被打到跪地求饶,才能被放过。”

周梅表示,周某霞之前每次提出离婚,赵某超都“软硬兼施”,一方面用下跪等方式乞求原谅,另一方面用孩子要挟,还称如果要离婚要杀死周某霞的家人。为了彻底摆脱赵某超,这次提出离婚,周某霞向赵某超及家人转账了大约40万元,“这是她打工的全部积蓄。”

“姐姐这次来广州后人轻松了很多,她还和我们计划,之后赚了钱,要住在父母和家人身边。”周梅说。

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刑事责任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赵某超,1986年出生,小学文化程度,河南省平舆县人。

经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23年7月7日,被害人周某霞因丈夫被告人赵某超长期实施家庭暴力提出离婚,并向河南省平舆县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之后周某霞到广州市,赵某超多次以电话威胁等方式逼迫周某霞与其见面,并扬言要杀害其家人。

35岁周某霞在遭丈夫赵某超捅刺后死亡

2023年7月20日晚,周某霞为防止被赵某超伤害,与其亲友周某甲、周某乙、张某佰、郭某培及周梅、张某裕等人一同到广州市荔湾区翠园路某工业园门口路边等候赵某超。当晚11时许,赵某超驾驶电动车到该处,下车后径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甲等人阻拦,赵某超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不计后果地朝周某甲、周某乙、张某佰、郭某培及张某裕等人的上身要害部位进行捅刺,致多人受伤。

周某霞见状立即逃离该处,赵某超即持刀追赶周某霞,其间周某霞摔倒在地,赵某超即持刀对其上身左胸部等要害部位连续捅刺多刀,后被周某甲、周某乙等人阻拦才无法继续对其施害。之后,赵某超被周某甲、周某乙等人按倒在地,其间仍激烈反抗,挥刀肆意捅刺,意图继续行凶。周某霞被捅刺后当场死亡。

经法医鉴定,周某霞符合被锐器作用造成心脏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周某甲的右胸部、左前臂等处被刺伤,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周某乙、张某佰、郭某培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赵某超在现场被公安机关抓获。

广州市检察院认为,赵某超无视国家法律,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周梅表示,姐姐周某霞遇害后,赵某超的父母家人从未表达歉意,周梅和家人已决定放弃向赵某超提起民事诉求,也拒绝出具谅解书,只希望法院判处赵某超死刑,还死者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