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监管、零容忍” 新证券法持续发威

发布时间:2024-03-28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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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针对欺诈发行、违规交易及信息披露造假等行为,证券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惩治力度,严把“入口关”,坚持“申报即担责”。对*ST红相资产重组欺诈发行行为做出的处罚,标志着从严监管、“零容忍”执法效能的进一步提升。

  3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解读强监管防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并答记者问。

  李超副主席在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4项政策文件。

  开年以来,证券监管部门持续加强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举措,把好“入口关”,坚持“申报即担责”,对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思尔芯”)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成为新证券法实施以来的首例。

  近日,厦门证监局针对*ST红相在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过程中涉嫌欺诈发行做出处罚,尽管该公司在注册前主动撤回申请发行文件。

  李超副主席表示,证监会将坚持系统思维、依法治市,抓紧制定修订相关配套规则,统筹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研究出台一揽子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有利于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走好中国特色资本市场发展之路,为金融强国建设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积极贡献力量。

  新证券法持续发威

  2024年2月,证监会提出,坚持“申报即担责”,对于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要一查到底。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月27日,证监会召开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座谈会,再度释放“全面提升‘零容忍’执法效能”重磅信号。当日,厦门证监局对*ST红相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处罚告知书”)。

  处罚告知书指出,*ST红相及相关人员涉嫌连续多年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多次欺诈发行行为。其中一次,*ST红相主动撤回了发行申请文件,但依然被认定涉嫌欺诈发行。

  根据处罚告知书,2017年-2022年,*ST红相年度报告涉嫌连续多年存在虚假记载。期间,公司累计的虚增收入合计达10.02亿元,累计虚增的利润总额合计达3.92亿元。其中2018年和2019年,*ST红相虚增利润总额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47.72%和48.19%。

  同时,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下称“重大资产重组”)中,*ST红相均存在欺诈发行行为。

  处罚报告书显示,在2019年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2020年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中,*ST红相发行申请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而在2020年的重大资产重组中,*ST红相在撤回注册后仍被认定为欺诈发行。

  根据公告披露,2020年4月28日,*ST红相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2020年10月13日,该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2020年12月17日,该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2021年2月5日,*ST红相发布公告,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

  处罚告知书指出,*ST红相在前述重大资产重组发行申请中披露的发行文件,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7年至2020年1—9月。根据前述关于*ST红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ST红相公告的发行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厦门证监局认为,*ST红相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发行文件涉嫌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对此,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厦门证监局拟决定:对*ST红相处以200万元罚款;对*ST红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成就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分别追究责任,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400万元;对时任财务总监等4人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处以100万元罚款。

  此外,对*ST红相涉嫌的全部违法行为,厦门证监局决定,对*ST红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合计罚款2513万元。对*ST红相股份实际控制人杨成给予警告,处以2288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副总经理何东武给予警告,处以365万元罚款,并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严监管、零容忍” 

  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基础,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前提,是证监会监管执法的重中之重。

  此前,证监会曾表示,实行注册制,强调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发行上市条件更加多元包容,发行上市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但实行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在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的同时,审核把关和法治约束也将更加严格。证监会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大新股发行领域现场检查、现场督导、稽查执法力度,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2月4日,证监会发布了题为《证监会依法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官方文章。文章提出,证监会始终对欺诈发行行为予以全方位“零容忍”打击,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从源头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立体化追责,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贯彻“申报即担责”理念,“一查就撤”休想“一走了之”,严肃查处5起在发行申报阶段报送虚假财务数据的案件。

  此后,证监会单独通报《证监会对上海思尔芯技术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公告,对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案系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据悉,思尔芯于2021年8月提交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作为首发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证监会于2021年12月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涉嫌存在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事项。2022年7月,思尔芯撤回发行上市申请。证监会对其涉嫌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审理。

  经查,思尔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36.72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1.55%,虚增利润总额合计1246.17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18.48%。

  最终,证监会依法决定,对思尔芯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董事长黄学良,时任思尔芯董事、首席执行官、总经理ToshioNakama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林铠鹏,时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熊世坤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首席财务官黎雄应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监事会主席杨录处以100万元罚款。

  不论是*ST红相案,还是思尔芯案,处罚依据都是新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根据该条规定,“发行人在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二百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针对思尔芯、*ST红相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行为的处罚,彰显出新证券法修订对欺诈发行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力度的进一步提升。

  监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从严监管,针对欺诈发行、违规交易及信息披露造假等行为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有效净化资本市场发展生态,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呵护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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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红卜